夫妻一方隱瞞家庭收入、不顧另一方的反對 進行炒股投資并產生大額虧損的,另一方可訴請 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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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26-02-02 14:21 陳某與曾某婚后共同出資購得涉案房屋,房屋登記于曾某名下,雙方約定因房屋首付為陳某父母所出,因此陳某享有房屋三分之二的份額,曾某享有房屋三分之一的份額。2020年曾某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的價格出售,房款為分期支付,曾某收到尾款后未告知陳某而將其大多用于炒股,并產生大量虧損。此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陳某多次向曾某表示不同意其炒股。現陳某以婚內夫妻財產分割糾紛起訴,稱曾某長期不顧其反對而炒股,故要求曾某向其支付120萬余元售房款。法院生效判決認為,涉案房屋因出售所獲得的售房款應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曾某未將其獲得尾款的事實告知陳某,且私自將錢用于炒股投資并產生了大額虧損,侵害了陳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陳某要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請求。 法官提示 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夫妻共同財產時應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夫妻一方使用夫妻共同財產擅自贈與第三者的,另一方可訴請該第三者返還夫妻共同財產 廖某與周某為夫妻關系,二人于2012年結婚,婚后育有二女。廖某與李某是同事關系,根據廖某與李某的微信聊天記錄可以看出雙方存在婚外戀關系。周某據此起訴要求李某返還廖某向其贈與的款項。法院生效判決認為廖某與李某之間的不正當關系嚴重侵犯了周某的合法權益,廖某與李某的微信轉賬、共同出行消費行為及紅包贈與行為侵害了周某的夫妻財產權益,李某應予返還。 法官提示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與第三者建立婚外戀關系,違反了夫妻忠實義務和公序良俗,侵犯了另一方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贈與行為應為無效,第三者應返還相應財產。此外,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除夫妻雙方約定實行分別財產制外,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不分份額的共同享有所有權,對夫妻共同財產做出重要處理決定前需雙方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夫妻任何一方無權非因共同生活或經營需要單獨處分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的工資、獎金和勞務報酬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二)》第七條第一款:夫妻一方為重婚、與他人同居以及其他違反夫妻忠實義務等目的,將夫妻共同財產贈與他人或者以明顯不合理的價格處分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主張該民事法律行為違背公序良俗無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并依照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處理。 【廣州離婚律師】注:本文來源網絡,供學習參考,版權歸作者所有,如需刪文請聯系本站。 |